版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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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
一、什么是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软件作为作品形式之一,根据国家颁布的软件著作权法规所获得的保护。计算机的工作离不开软件的控制指挥。软件具有开发工作量大、开发投资高,而复制容易、复制费用极低的特点。为了保护软件开发者的合理权益,鼓励软件的开发与流通,广泛持久地推动计算机的应用,需要对软件实施法律保护,禁止未经软件著作权人的许可而擅自复制、销售其软件的行为。许多国家都制订有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法规。中国1990年颁布的《著作权法》规定,计算机软件是受法律保护的作品形式之一。1991年,中国颁布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对软件实施著作权法律保护作了具体规定。
二、保护对象
计算机软件,无论是系统软件还是应用软件均受法规保护。一项软件包括计算机程序及其相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指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无论是程序的目标代码还是源代码均受法规保护。计算机文档则是指用自然语言或者形式化语言所编写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软件受保护的必要条件是: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如磁带、胶片等)上。著作权法规所保护的是作品中构思的表现,至于作品中的构思本身则不是该法规的保护对象,对软件的著作权保护不能扩大到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概念、发现、原理、算法、处理过程和运行方法。
三、权利内容
软件著作权人的权利通常包含下列内容:①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②开发者身份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的权利以及在其软件上署名的权利。③使用权,即在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以复制、展示 、发行、修改、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其软件的权利。其中的“翻译”是对软件文档所用的自然语言的语种间的翻译。④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即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其软件的权利和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⑤转让权,即向他人转让上述使用权和使用许可权的权利。
任何其他人若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行使了这些权利,将构成侵害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并将受到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四、软件著作权的归属
软件著作权的享有者即软件著作权人可以有两类,即原始的著作权人和后继的著作权人。原始著作权人是软件开发完成时的权利享有者,后继著作权人是从原始著作权人处依法继承或受让软件著作权的单位或公民。
五、登记办理时间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理时间是自受理之日起1-2个月
六、办理计算机软件登记的意义
1.登记证书是由国家版权局颁发的法律文书,是软件著作权人对所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
2.登记证书可以帮助持有者在诉讼中起到减轻举证责任的作用;
3.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有关规定,登记证书可以作为软件版权人或软件企业申请减免税务的证明;
4.国家采取对已登记的软件给予重点保护的政策;
5.由官方发布的登记公告可以为软件开发者、软件企业等查询软件信息提供帮助,并为打击软件盗版、识别和推广使用正版软件提供信息和帮助;
6.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凭登记证书申请费用资助。
7、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是取得双软认证(软件产品、软件企业认证)和享受国家减免税等各项优惠政策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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